
1、 教职工生育相关的假期有哪些?
女职工婚假、产假、生育假、哺乳假等,参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执行。可参考链接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aBPVmlRDEG-SV6nyks4LGw
男职工可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,陪产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连续使用,与法定节假日顺延。
2、 如何办理妊娠登记和产假申请?
可通过“交我办-后勤-业务办理-计划生育妊娠登记/生育假(流产假)开具申请”。具体参考链接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hI8tTI60Yp75GTEcGD9fh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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