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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费项目立项及经费使用须知

日期:2025-04-28 阅读:60

1、会议费项目立项

会议举办方如果需要向参会人员收取会议费,或有合办单位资助会议费,可以向财计处申请会议立项及收费申请。 具体流程:

登录“交我办-应用-财务-收入/票据“进行收费立项申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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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传经审批的相关会议资料(如申请报告、收费依据、会议通知、会议议程、会议预算表及合同、国际会议批复文件等),并提交纸质材料。会议费可通过网上缴费或微信缴费方式收取。 

 

2、会议费项目使用期限和结余费用管理

会议费项目使用期限为会议结束后三个月,超过使用期限的项目将被冻结。财计处将定期对会议费项目进行清理,项目结余经费将结转至项目单位,由各单位进行统筹管理。

按照项目管理规定,会议费项目一般不予延期,若有特殊情况确需继续使用的,需提交情况说明,明确延期原因及申请延期时间,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及项目单位盖章审批后,交至财计处计划管理科办理(行政B楼220办公室)。原则上会议费项目延期申请仅可办理一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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