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项目名称 | 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 | 公派访问学者项目 | 公派博士后项目 | 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 |
面向 | 科技领军人才 | 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 | 青年学者 | 国际组织储备人才 |
基本条件 | 1.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、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(详见通知)。 2.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/国际组织的正式邀请函。 3. 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。 | |||
不在申请范围的人员 |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: 1.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。 2.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。 3.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。 4.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,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,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(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)。 5.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、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。项目有特殊规定的,按相关规定执行。 6. 不受理学校在站博士后申请。 | |||
留学期限&资助期限 | 3-6个月 | 3-12个月 | 6-24个月 | 3-12个月 |
资助力度 |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,奖学金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,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博士后项目允许外方提供配套经费资助。 |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、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。奖学金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,资助标准为1800欧元/人.月、2400美元/人.月或2500瑞士法朗/人.月,以留学目的国发放币种确定应享受的资助标准(如留学目的国发放币种为其他币种,按美元标准发放)。艰苦地区补贴按《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》执行。 | ||
申请条件 | 1.年龄不超过55周岁。 2.须为我校中国国籍在职教师,原则上应在校工作两年及以上。 3.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。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。 | 1.年龄不超过50周岁。 2.须为我校中国国籍在职教师,原则上应在校工作两年及以上。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;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;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。 3.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、课题、所在单位重点工作。 | 1.年龄不超过40周岁。 2.须为我校中国国籍在职青年教学科研人员,具有博士学位,原则上应在校工作两年及以上。 3. 所获邀请函的留学身份为博士后。 | 1. 年龄不超过50周岁,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。 2. 为我校从事国际组织相关课程教学、开展国际组织相关课题研究或从事国际组织相关工作的在职教师。 3. 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且外语成绩证明在有效期内。 |
申请时间和方式 | 在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(https://sa.csc.edu.cn/student)进行网上报名,并于指定日期前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|
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。
学院联系人:王嘉铭
微信公众号